在现代化走向多元、理性也趋向多元的时代,我们的世界并不是同质的,全球范围内的文化差异、同一个国家不同民族的习俗差异,造成主张的多元化。为避免话语霸权和强权政治作为规范的依据,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的代表人物——哈贝马斯承认现代化的核心是理性化,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全面的理性观念——交往理性,以批判和揭露主体性范式下的片面理性化的弊端,力图为现代化过程中的差异和冲突提供一个规范性的基础。通过告别主体性范式下的工具理性,转向以理解为核心的主体间性范式下的交往理性,哈贝马斯重建了规范性的基础,而学习概念是规范性基础重建的重要视角和实践路径。交往和学习具备的普遍性潜力意味着现代化背景下,跨文化达成共识是可能的,并且这种共识能够指导我们在互动中达成基本规范的一致,缓解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。但是,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乌托邦向度和其未能完全摆脱“欧洲中心主义”的立场,也使之在理论论述和现实层面上存在一些不可摆脱的缺陷。
样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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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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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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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现代性视域下规范性基础重构的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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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哈贝马斯对规范性基础的理论重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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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交往与学习的现实引申:个体的学习与交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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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哈贝马斯对规范性基础重构的实践与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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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
读者人群:
对哈贝马斯理论研究感兴趣的学生、教师、科研工作者以及业余爱好者。
吕绘生
华东师范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,法学博士,专长:政治经济学批判,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批评。